根据修武县整改、完善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名单,焦作市华科建材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聚氨酯(海绵)项目属于整改类项目,需要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估,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已启动,按照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需要对项目信息进行公示,公示内容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和地点
项目名称:焦作市华科建材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聚氨酯(海绵)项目
建设地点:修武县常庄村东南
二、项目概况
焦作市华科建材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聚氨酯(海绵)项目位于修武县常庄村东南,项目西临道路,北侧为企业,东为农田,南侧为幼儿园和农田,主要生产聚氨酯海绵,所用原料为聚醚、甲苯-2-异氰酸酯、硅油、辛酸亚锡、三乙烯二氨,经发泡生产聚氨酯海绵,生产规模为5000t/a,生产过程的废气主要是含非甲烷总烃的有机废气,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,企业将生产车间向东移,同时在挤出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,对含非甲烷总烃的废气收集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;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,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拉走用于农田施肥灌溉;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废活性炭、清洗设备和管道的废清洗剂、生活垃圾,废活性炭、清洗设备和管道的废清洗剂属于危废,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,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处理。项目整改后委托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监测,项目运行过程废气可达标排放,厂界噪声可达标,项目运行过程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。项目不属于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(2011年本)(修正)中限 制和落后类项目,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。
按照规定,该项目需要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估,目前针对该项目进行公示,征求公众意见。
三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
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仅针对本工程的相关内容,主要针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、工程污染防治措施、环境风险、污染治理措施和达标排放情况、工程可能对周围环境和当地居民产生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。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方式:如果您对此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,可采取寄信、发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将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。
范围: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村庄和单位。
时间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。
五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焦作市华科建材制品有限公司
联系人:常先生
联系电话: 18639177758
电子邮件: 494698268@qq.com
六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评价单位: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联系人:王工
联系电话:
电子邮件:1123152504@qq.com
2016年11月17日